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英)应急罚〔202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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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英德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注册号 | 4418810000099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建彤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12月15日,在本市西牛镇西联村委会石子径移民村灌溉管涵修复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该事故经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并批复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公司存在没有履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具体措施,并存在违规发包工程的行为,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也未实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行为,在本次事故中负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主要责任,造成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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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30000.00元(贰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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