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龙公(锦)行罚决字[2021]00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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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泉市寻水双渡民宿客栈 |
注册号 | 33118168005156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熊金兰 |
违法行为类型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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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6月04日09时55分,龙泉市公安局锦旗派出所在龙泉市寻水双渡民宿客栈检查时发现,该民宿客栈未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致使该民宿客栈无线网络连接无须进行身份验证即可连接互联网。龙泉市寻水双渡民宿客栈行为违反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目,应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龙泉市寻水双渡民宿客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锦旗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龙泉市公安局锦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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