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公龙(消)行罚决字[2016]第120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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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南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吉厦南都西餐厅 |
注册号 | 4403071029791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何振文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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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深圳市南都饮食服务有限公司吉厦南都西餐厅吧台后面杂物间天花板上面未套管保护的电器线路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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