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环罚字[2021]0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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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山市柏顿涂料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200000021108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梁渐辉 |
违法行为类型 | 立即停止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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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3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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