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麻(消)行罚决字〔2021〕00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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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东莞市奥莱克电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143388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莫启旭 |
违法行为类型 | 021年7月5日,东莞市奥莱克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北侧两仓库间搭建了挡雨篷,并堆放了大量货物占用防火间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二一年七月十四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麻涌大队给予东莞市奥莱克电子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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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奥莱克电子有限公司占用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麻涌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麻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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