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2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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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北流汽车总站 |
注册号 | 45098100000363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承豪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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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2月03日14时22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蒙义祥驾驶桂KH8898-大型客车,该车于2020年12月3日13时40分在南宁江南客运站发班去往北流市大伦客运站,站内配客11人,途经民族大道埌东客运站地铁E出口时招揽1名乘客上车去往北流市大伦,乘务员已收取该名乘客运费100元,该车核定停靠站点为南宁江南客运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2份、现场笔录1份、视听资料1份、现场照片(视频截图)张贴表3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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