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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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承德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13000000001928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淑春 |
违法行为类型 | 逃避缴纳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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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你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2009年度房产税21471.13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5983.53元、企业所得税821.00元;少缴2010年度营业税5842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21.00元、印花税611.80元、房产税58390.7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3746.64元、企业所得税24476.21元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处以偷税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123421.06元.以上罚款合计123421.06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稽查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6-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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