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市监稽产处〔202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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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西恒立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36010021008645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余晓梅 |
违法行为类型 |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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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并作出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910元;处货值金额2.25倍罚款111735元整,以上罚没款合计113645元整,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3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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