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大卫公罚决字[2021]第2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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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大石桥市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088200400978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刘志林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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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大石桥市卫生健康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大石桥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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