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甘市监工商处字〔2018〕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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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大连冀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21020000000029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葛奐楼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9日期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215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堂经营。单位食堂内有灶具、厨具及餐厅。食堂只对内部30名员工提供午餐,不收取费用,不对外经营。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帐,每人每天的就餐标准是5元,2018年6月1日至7月9日期间,采购原材料共计6953元钱,由于原材料当日全部使用完毕,则原材料采购金额6953元视为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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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501万元,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5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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