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乌(能源)煤执罚〔2021〕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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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乌海市新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15030400000238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峰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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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第2、3、4项分别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第2、3、4项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即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共计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乌海市能源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乌海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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