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赤宁市监行罚字〔2018〕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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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内蒙古八里罕酒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15042900000356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潘秀春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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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对118箱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为2018/06/25的(规格为46%vol1L/瓶)浓香型酒宝白酒在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情况下予以更正。处以罚款200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0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宁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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