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县”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2014-04-24 08:52     相关链接:金融时报     作者:记者 徐友仁

 

近日,记者在广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的兴安县调查发现,“信用县”的建设,给兴安县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机构扩大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投放总量,银行“难贷款”变成“易贷款”,有效促进了兴安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另一方面,优化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了农民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农户“贷款难”变成“贷款易”。

据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12月兴安县列入全区扩大农村金融改革13个试点县之一。在当地人民银行的组织推动下,兴安县按照上级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探索“政府领导、人行指导、农合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模式,提出以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为突破口,以创建“信用村镇”为载体,以创建“信用县”为目标,着力打造“诚信兴安”的工作思路。

据介绍,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兴安县加快了工作步伐,并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信用县(市、区)”创建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2013827日,兴安县政府向桂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申请成为“信用县”,联席会议成员一致同意向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申报兴安县为广西“信用县”。20139月初,兴安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被人行桂林市中支推荐参加人民银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的评选。2013125日,广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正式下文决定授予兴安县为“信用县”。

目前,兴安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已收录了8.59万农户的信息,占全部农户的100%;创建信用乡(镇)7个,占乡镇总数的70%;创建信用村64个,占行政村总数的55.65%;评定信用农户6.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6.64%。通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诚信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农村地区信用环境较以前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也为当地的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兴安县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扩大农村金融改革的工作举措受到金融机构的普遍关注,同时也激发了本地金融从业者的投资热情。目前全县机构数量、网点数量、机构健全程度在桂林全辖12个县中名列前茅,进一步丰富并完善了兴安县的金融组织体系。同时,兴安县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不断优化,经营效益明显提高,规模和实力得到增强。

目前,在全县115个行政村设立“金融服务点”,探索建立农户信用评级、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信贷产品推介、“三农”保险(放心保)服务、以POS机和转账电话为平台的小额现金流转点“五位一体”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兴安县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逐步推进解决行政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使农民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实惠。

近年来,兴安县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平台,通过政府领导、多方联动,积极探索诚信建设与社会保障、诚信计生、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新做法,为“诚信兴安、文明兴安、和谐兴安”的建设作出了有益尝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旅游标准化省级示范县”、“全国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示范县”、“全区县域工业发展示范县”、“广西文化先进县”、“广西人口和计生工作模范县”、“广西城镇化建设综合示范县”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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