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表彰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

2014-12-17 08:34     相关链接:内蒙古日报(呼和浩特)    

    乌兰出席表彰仪式

    本报12月16日讯 (记者 郭俊楼)12月16日,我区举行“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和诚信品牌”表彰仪式,表彰我区企业界在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方面的典型代表。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出席表彰仪式。

    会上,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景龙等28人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家”,“阿尔山”牌矿泉水等35个品牌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品牌”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区涌现出一大批诚信经营、守法尽责,为社会和民众提供优质、安全产品与服务的企业、企业家典型,培育和形成了许多口碑良好的诚信品牌。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2013年11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人社厅、工商局、地税局、内蒙古日报社等14个部门联合启动了“全区百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诚信品牌”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各盟市、各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动员企业申报、初步筛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评委会审定和公示,最终确定了获奖名单。

    会上,被表彰的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向全区各行各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联合倡议: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诚实守信作为兴企之魂,坚决抵制哄抬价格、虚假宣传、市场垄断、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行为,不拖欠工资,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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