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诚信单位”告别终身制

2014-12-23 08:22     相关链接:南京日报(南京)    

    “价格诚信单位”的“终身制”将被打破了。从明年1月1日起,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将每两年认定一次,凡是出现价格违法被罚等7种行为的将一律摘牌。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价格诚信单位命名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此次全省共有183个单位被认定为“2014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其中南京有14家,包括苏宁环球购物中心、吴良材眼镜总店、明孝陵博物馆、德基广场有限公司、金鹰商贸特惠中心有限公司、同曦假日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等。

    从2002年至2012年,全省共认定省级价格诚信单位2501家。省物价局副局长蔡敦成说,过去诚信单位申报门槛不高,导致“省价格诚信单位”的铜牌到处可见;加上缺乏退出机制,只授牌,不摘牌,一次评定,终身受用,有的经营者一边在醒目位置悬挂着“省价格诚信单位”铜牌,一边又发生价格违法行为,影响恶劣。

    为此,新出台的《摘牌和到期收牌制度》规定,凡是存在不明码标价未按期整改、价格违法被行政处罚、对消费者投诉推诿不办、侵害消费者权益两次以上、申报弄虚作假等7种价格不诚信行为的,将一律予以摘牌。

    “省价格诚信单位”每两年重新申报认定一次。申报的商贸企业规模、年销售额等经营指标,应在本行政区同行业中达到中等以上,其他单位和部门在当地的服务范围,至少要覆盖一半以上的地域或民众。申报者还必须符合认定周期内没有价格违法受处罚记录、消费者投诉办结率达到100%等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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