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热议新公司法:倒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速

2014-03-08 08:35     相关链接:正义网(北京)     作者:张伯晋

 

正义网北京37日电(记者 张伯晋)31,新公司法正式施行,相关新规仿佛在平静池水中投下一颗石子,影响波及范围颇广,其中两方面问题引发学者和人大代表共同关注。

 “一元钱”办公司,诚信咋保障?

 “新公司法规定,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记者介绍说。近日来,“一元钱”注册公司已经在多地工商部门真实上演。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2013年国务院推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国新注册企业增长27.6%。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在今年31日新公司法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之前,很多地区已经在探索注册资本登记改革,降低了注册门槛。

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门槛大幅降低,有效激活了市场活力。不过,“一元钱”办公司是否会导致“皮包公司”泛滥,影响公司的诚信经营?引起很多人的担忧。对此,刘俊海提出,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公司债权人不能再迷信注册资本的信用作用,而应综合考察公司的信用信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刘俊海说,为了防控公司诚信经营风险,国家需加强企业和公民信用信息记录应用工作。目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开通,可以查询公司信用信息。他建议,整合工商、税务、海关、法院、检察院的相关企业和公民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联网查询,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此外,他提出“公司法20条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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